本報訊 (記者 王海燕 通訊員 馮麗華)昨天,市人大常委會舉行《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和《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修訂草案)》解讀會。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殷一璀參加。 下轉◆5版(上接第1版)
  市工商局局長陳學軍對《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進行瞭解讀。據介紹,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對保護本市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經營者經營行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保障和推動作用。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商品類別和服務形式日益複雜,消費方式、理念、結構等都發生了較大變化,消費維權也面臨許多新挑戰,尤其是新興消費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如:網絡購物、預付款式消費、教育培訓類等方面投訴逐年增加,需要為消費爭議提供充足依據。同時還需把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消保委在消費維權過程中一些創新工作方式,如遍佈各大消費聚集區域消費維權聯絡點等做法,通過立法使之制度化、長效化等。本次《修正案(草案)》共36條。據悉,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服務;營利性教育培訓服務以及實際提供商品和服務的經營者都將納入調整範圍。
  市衛生計生委主任沈曉初對《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修訂草案)》進行瞭解讀。據介紹,2002年頒佈實施的 《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對本市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基本保障,關愛精神障礙患者的氛圍初步形成,精神障礙的診斷與治療等程序逐步規範,精神衛生明顯改善。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條例》的一些內容已不適應精神衛生工作發展的需要。此次《修訂條例》根據本市精神衛生工作實際,將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職責,健全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強化對心理咨詢機構的管理,細化精神障礙患者的看護、診斷與治療的要求,增加精神障礙康復的規定,以進一步促進本市精神衛生工作發展,保障市民身心健康。
  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專程赴市工商局實地調研市消費者申(投)訴舉報中心,瞭解該中心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情況和當前消費維權的重點、熱點及發展趨勢,並座談聽取部分市人大代表、消費者代表、專家學者對於修改《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意見建議。
  (原標題:消費者保護條例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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